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2023-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2023-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H02R)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实行业务外包模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食堂早、中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和田分公司,收到甲方订单后,3天之内相关服务到位。预估规模49.7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详见分项报价表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实行业务外包模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食堂早、中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 和田分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3.3.1依法设立: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承诺书。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需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餐饮服务类)已完成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或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订单金额及订单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承诺函。
3.7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3.10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5.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20日20时00分至2023年2月2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2023-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39H02R)
1.2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实行业务外包模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食堂早、中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和田分公司,收到甲方订单后,3天之内相关服务到位。预估规模49.7万元(含税)。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 详见分项报价表 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分公司职工食堂餐饮服务实行业务外包模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负责提供食堂早、中餐的餐饮制作和服务,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
2.2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服务地点: 和田分公司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3.3.1依法设立: 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运作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由主管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或税务局网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结果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或以往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承诺书。
3.3资质要求:参选人需具备有效的健康证。
3.4业绩要求: 参选人须满足以下业绩要求: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递交应答文件截止之日全国范围内同类(餐饮服务类)已完成项目业绩,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万元。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若为单项合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中,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
(2)若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扫描件)、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其中,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若有)、合同金额页、合同大签页,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发票或结算文件、发票以发票为准,若同时提供了订单、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
(3)单项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业绩金额及业绩时间以订单金额及订单时间为准。
3.5信誉要求: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参选将被否决(到参选递交截止之日,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但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罚款的缴纳凭证、已经移除或执行完毕的查询截图等,否则不予认可)
(1)参选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公开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参选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参选人若为事业单位无须提供截图,若为个体户无须提供“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查询截图)。
3.6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表和承诺函。
3.7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三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之日起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0)被新疆铁塔列入新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同类产品(或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3.10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5.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20日20时00分至2023年2月23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