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金林区综合治理高点监控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金林区综合治理高点监控项目
1.2项目编号:JSZB-2023-10655
1.3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6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683784.10元;含税预算金额750000.00元;税率:13%、6%。
货物部分含税金额:406620.00元(税率13%)、服务部分含税金额:343380.00元(税率6%)。
项目分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总价(元) | 税率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高点监控 | 56倍400W激光网络球型摄像机 | 14 | 台 | 17345.13 | 242831.86 | 13% | 19600.00 | 274400.00 |
球机壁装支架 | 14 | 个 | 327.43 | 4584.07 | 13% | 370.00 | 5180.00 | |
高速存储卡 | 14 | 个 | 353.98 | 4955.75 | 13% | 400.00 | 5600.00 | |
监控室外箱 | 14 | 个 | 309.73 | 4336.28 | 13% | 350.00 | 4900.00 | |
前维护支架 | 6 | 套 | 2079.65 | 12477.88 | 13% | 2350.00 | 14100.00 | |
高清线缆 | 6 | 套 | 522.12 | 3132.74 | 13% | 590.00 | 3540.00 | |
解码器 | 1 | 台 | 18495.58 | 18495.58 | 13% | 20900.00 | 20900.00 | |
驻场运维 | 2 | 1人/年 | 69754.72 | 139509.43 | 6% | 73940.00 | 147880.00 | |
集成服务 | 1 | 项 | 184433.96 | 184433.96 | 6% | 195500.00 | 195500.00 | |
指挥中心备电系统 | 55寸3.5mm拼接屏 | 6 | 块 | 7079.65 | 42477.88 | 13% | 8000.00 | 48000.00 |
操作电脑 | 1 | 套 | 6194.69 | 6194.69 | 13% | 7000.00 | 7000.00 | |
不间断供电源 | 1 | 套 | 20353.98 | 20353.98 | 13% | 23000.00 | 23000.00 | |
不含税总价合计(元): | 683784.10 | |||||||
含税总价合计(元): | 750000.00 |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4处站址高点监控服务,通过AI智能算法实现对辖区内林地、河道、重要交通路口实现资源智能监管,并搭建智慧中线备电系统。
2.2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2.3交付地点:伊春市。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6保修期:自交货确认之日起2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企业组织:参选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完成“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营业执照(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3.2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企业信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各市分公司“黑名单”的。
3.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2月23日08时30分至2023年02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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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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