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森林防火监控系统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森林防火监控系统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2023年第一批森林防火监控系统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不含税总价28.16万元,税率6%,含税总价29.85万元。
1.5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6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报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限价281600元,参选人不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森林防火监控系统能力提升服务。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雅安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应标准及比选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2.
3.
3.1.1依法设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1.2业绩要求:参选人具有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计合同金额3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注:①类似项目业绩范围: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调试或视频监控系统技术服务类似业绩。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④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1.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 ①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②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及利润表。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1.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铁塔总部及四川省及雅安市 “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列入同类产品(或服务)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3联合体: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附件一: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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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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