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长治市分公司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长治市分公司2023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二次),CICDI-SXTT-2023-1126-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
1.5 采购项目概况:为长治分公司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主要内容涉及餐饮服务、食堂餐厅的清洁、半熟品的销售、食品物资采购等。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 家,中选份额:/
(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参选人(应答人,下同)的应答总价不得高于268867.92元(不含税),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1.9项目预算:28.5万元(含税)。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长治分公司采购食堂外包服务,主要内容涉及餐饮服务、食堂餐厅的清洁、半熟品的销售、食品物资采购等。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3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中国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①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②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的应答;③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④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2财务要求:本项目合同履行时要求应答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出具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或证明文件。
3.3资质要求: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3.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比选资格的;
③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④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⑥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⑦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⑧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⑨被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及其各市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的;
⑩被纳入中国铁塔及山西铁塔同类产品或服务黑名单的;
⑪与其他应答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2月27日12时00分至2023年03月0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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