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零星维修
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项目(项目编号:HBTZ-CZTT-23008)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为展现我公司对外良好的企业形象,给员工提供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开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市分公司2023年办公楼零星维修项目,内容包括:安排玻璃隔断24.6平米、路面硬化332平米、绿植栽种47平米等及相关工程量。本项目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金额为75708元,不含税安全生产费为2272元,税率为9%(实际以应答为准),资金已落实,含税总预算为8.50万元。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总价75708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采购范围:
本项目内容主要包括:安排玻璃隔断24.6平米、路面硬化332平米、绿植栽种47平米等及相关工程量。本项目不含税不含安全生产费金额为75708元,不含税安全生产费为2272元,税率为9%(实际以应答为准),资金已落实,含税总预算为8.50万元。
2.2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天
2.3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采购人要求
2.5安全目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2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参选人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按照新旧资质对应关系自行确认以上资质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3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要求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3.4.1.参选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3.4.2.参选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3.参选人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参选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下订单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备1份(1个单项合同或1个框架协议)土建施工类(内容须包含路面施工)业绩;
3.6参选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9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6个月内)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距离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0个月内)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沧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3.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4日至2023年3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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