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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询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3-2026年绵阳市中心医院备电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2023-03-09 17:50:5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3-2026年绵阳市中心医院备电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2023-2026年绵阳市中心医院备电代维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MYTT-GKXJ-2023001(2))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分公司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4     采购项目概况: 拟采购一家备电代维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对绵阳市中心医院第一、第二住院大楼的13套EPS和1套UPS应急电源的维修、维护、保养等。项目预估采购金额含税8.4万元,税率6%。  

1.5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        ;标段二:       /      

1.6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     

    ■一家

□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1.7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79245元 ,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拟采购一家备电代维服务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对绵阳市中心医院第一、第二住院大楼的13套EPS和1套UPS应急电源的维修、维护、保养等。

2.2服务期限:3年

2.3服务地点:绵阳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符合询价文件中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2. 

3. 

3.1依法设立: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2020年1月1日(含)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应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

注:1)类似业绩范围:备电代维服务类业绩;

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必须提供合同项下的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针对框架合同若有订单,可提供对应的订单做为辅助支撑材料,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4)本项目供应商之间相互销售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3财务要求: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2021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

 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4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应答。

3.5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询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铁塔总部及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列入拓展业务代维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价项目中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3.7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 3 月 10 日09:00至 2023 年 3 月 13 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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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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