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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十四局市政公路事业部郴州市城区水环境治理工程混凝土制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3-10 17:46:5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水利水电资产管理部 传真

 


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4003-230008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公路事业部(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盖板及井筒,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结算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工程。

工程地点:湖南省郴州市。

项目性质:清污分流。

工程目标:通过本项目实施,全面提高郴州市中心城区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实现排水单元雨污分流和排水系统提质增效,达到片区内晴天全面消除污水直排河道现象,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避免返黑现象,促进郴州水环境质量根本改善,推动郴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合同工期:240日历天。

项目范围:W6片区为郴江中路、青年大道(华宁春城南门-香雪路W12-19/W20-28接W19及支管)、青年大道(国庆南路西侧200m-华宁春城南门)、磨心塘路、振兴路、香雪路(南塔公园南门-燕泉河)、九子塘(南湖路-民权路)及周边支路、南岭大道(万华西路-城前岭村);W8片区为人民路(南岭大道-北湖路)、南岭大道(柏树路-万华西路)、同心路(南岭大道-同心河)、五里堆路、北干渠协作路(解放路-温泉路)、燕泉北路(国庆北路-文化路)。

2.2、招标范围:预制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预制井筒

2.3、采购数量:钢筋混凝土检查井预计总量470座,检查井盖板220块,井筒预计总量890米。

2.3.1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2.4、交货时间:预计2023年4月至工程完工,按进度计划分批交货。

2.5、交货地点:郴州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施工现场。

2.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2.6.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6.2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金额的2%。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对结算周期(每月16日至次月15日)实际进场材料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后办理结算,结算单及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7.2支付方式:货款支付采用现金/支票/汇款/银行转账支付货款。如在业主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采用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招行付款代理/平安银行付融通/其他供应链债务凭证安排支付货款,卖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2.8、质量要求:

2.8.1 执行标准图集20S515《钢筋混凝土及砖砌排水检查井》;

2.8.2 检查井外观质量执行JC/T 2241-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检查井各部件内外或上下表面应平整,不应出现露石、露筋、粘皮、蜂窝、麻面、合缝漏浆和空鼓现象,采用芯模振动工艺制造检查井引起的麻面不受此限。检查井各部件接口工作面应完整、光洁、不应粘有水泥浮渣或浮渣;检查井各部件内外表面不应出现任何可见裂缝,浮浆裂缝除外;

2.8.3 混凝土强度等级应不低于C30,标准立方体试件28d抗压强度的检验与评定应符合GB/T 50107的规定;

2.8.4 井壁抗渗性能:抗渗检验压力值为0.1MPa;抗渗检验压力下井壁包括接口部位不应出现喷水、渗水和流淌;

2.8.5 计量方式:预制钢筋砼检查井以“座”为计量单位,井盖以“块”为计量单位,预制井筒以“米”为计量单位,按甲方授权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

2.8.6 若采用标准、规范、规程更新,则以最新版本为准。如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产品具体技术参数变化,在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条件下,相同规格产品价格保持不变,也不作为索赔依据。

2.8.7产品标识:所有成品表面应印有厂名、制造日期、规格型号;不得采用凹印。标志应字迹清楚,容易辨认,耐擦,并符合相应的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规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应取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3.1.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商须满足3.1.1条的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1.3 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应具有型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及组织货源的能力、经验和运输保障能力。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1.6 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4、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5、投标人须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公路事业部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名。

四、报名时间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3日17时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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