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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高铁视频监控五期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3-03-20 17:17:5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高铁视频监控五期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高铁视频监控五期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SDWF-2023-0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高铁视频监控五期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项目涉及采购设备集成安装服务(含主设备,含辅材)、调测及3年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为含税135.00万元,不含税金额123.06万元。其中设备费用预计含税金额69.60万元,税率13%,不含税金额为61.59万元;安装调测费用预计含税金额8.64万元,税率9%,不含税金额为7.93万元;系统平台扩容、调测、传输组网及运维服务成本预计含税金额56.76万元,税率6%,不含税金额53.54万元。合同部分税率按照参选人投报税率计取。  

1.6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R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选定1家参选人完成高铁视频监控五期系统集成及运维服务,项目涉及采购设备集成安装服务(含主设备,含辅材)、调测及3年运行维护服务;

2.2交付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系统调测等集成服务;

2.3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2.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并满足采购人的技术规范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注:参选人须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扫描件或其他行政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资质要求:

(1)须具备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参选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认定企业资质。对具备上述资质证书的参选人,在合同执行阶段,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续延,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受疫情影响证书有效期届满但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发文。

(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以下证书: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注:参选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8月(含)至采购截止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单位须为参选人或其分支机构。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一份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标的页)及合同下至少一张发票(相应发票需提供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须为合同签订时间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等证明材料。

同类项目业绩是指:系统集成类或设备类项目相关业绩。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承诺书,格式自拟。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处于执行有效期内的;

(11)与其他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上述内容的承诺书,并附上“中国裁判文书网” 、“信用中国”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3.3参选人关联关系审查

(1)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未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的,信息一致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在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出前一个月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参选人关联关系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注:参选人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格式自拟。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3210900分至2023323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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