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苏州市分公司2023年蓄电池修复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苏州市分公司2023年蓄电池修复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苏州市分公司2023年蓄电池修复服务项目,YT03202300439ZB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提供苏州铁塔公司2023年蓄电池修复服务,预计400组,详见技术规范书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两家,中选份额:第一名:60% ;第二名:4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采购金额约为人民币168万元(不含税),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单价0.35元/2V.AH,参选人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苏州铁塔公司2023年蓄电池修复服务,预计400组
2.2服务期限:1年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保期:修复完成后3年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
3.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具备同类业绩(蓄电池修复服务)。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首页、标的、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能显示对应关系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时间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合同、订单缺签订时间的,若合同内容可有效判断时间符合要求,则给予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业绩不予认可。
3.4控股管理关系: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03月0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03月0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江苏省/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江苏省同类别黑名单的。执行期满的除外。
(11)《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3月24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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