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3年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ZJZB-2023-11916),比选人为天翼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建设一套融资租赁业务系统,其中包括客户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核算、投后管理、报表管理、系统管理等模块,可有效承接、覆盖公司目前已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实现对业务前、中、后台的全过程管理。同时该系统支持对接集团公司MSS合同、主数据、财务等系统,实现与集团公司系统统一衔接的目标。
1.2采购内容
本次比选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融资租赁业务系统 | / | 1套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地点交货 | 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交货 |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需具备租赁业务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4月10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4月10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案例要求:参选人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0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以下条件:融资租赁业务系统相关的案例,要求业绩案例不少于5个,且案例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单个案例金额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案例不少于两个。
2.4本项目将对参选人的参选产品进行用户试用测试,参选人应参加比选人组织的测试。未通过测试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测试时间及地点待后续通知。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4日,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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