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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宁夏联通备电施工项目比选公告

2023-04-23 15:06:1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宁夏联通备电施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宁夏联通备电施工项目(项目编号:08-11-04D-2023-D-D0736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预算:本项目不含税预算金额为7.80万元人民币。

1.6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宁夏联通备电施工项目,为联通26个基站安装后备电源系统,其中每个基站安装1个户外型标准备电机柜,1个2KVA UPS、1个微站型FSU、1组48V/100AH铅酸电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第一名:100%,

□/家,中选份额。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7.80万元,参选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   

2.1  采购范围:本项目为宁夏联通备电施工与维护项目,为联通26个基站安装后备电源系统,其中每个基站安装1个户外型标准备电机柜,1个2KVA UPS、1个微站型FSU、1组48V/100AH铅酸电池。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材(线缆等)。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1日完成(具体以参选人承诺为准)。

2.4  维护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2.5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2.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2.   

3.   

3.   

3.1  依法设立:参选人应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人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明文件。

3.2  发票要求: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3  资质要求: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已按国家要求进行资质变更的,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3.4 三类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1人: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有有效的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以上人员须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所有人员名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人员不予认可。以上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公司2022年10月份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如为第三方代缴,须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代缴协议)。

3.5  业绩要求:参选人须至少提供1份自2020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承接的同类项目业绩。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甲乙双方盖章)等,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注2:一份框架合同下的多份订单或结算单,仅算一份业绩。

注3:单独提供订单或结算单的视为无效业绩。

3.6  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须提供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查询截图;

(9)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列入全国或宁夏铁塔列入省分公司同类产品“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9  法律法规及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4. 

5.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0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4月2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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