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印刷品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本项目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印刷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XT-YCGS-2023-B009,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C-2023-D-E06884)。采购人为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询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参加。
1.1、采购内容:宜春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2023-2024年度印刷品采购。
1.2、采购项目规模:本项目投资预算29.5345万元(含税)选取1名中选人。
1.3、交货期:接到采购订单后3日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合同有效期:1年。
2.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2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应答人需在投标标段内有办公场所或有服务网点,须提供相关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2.4应答人须提供2个或以上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截止递交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无合同签订时间则以合同开始履行时间为准)同类项目业绩,需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复印件,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则须同时提供具体订单复印件进行佐证;
2.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截图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提交应答文件时必须提供《应答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应答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应答文件一律无效;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 近 2 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 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应答、转包、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 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包资格的。
(8)依法应当拒绝应答的其他情形。
3.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23日8时30分到2023年4月28日17时30分。
3.2询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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