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2023-2024年度财税咨询服务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2023-2024年度财税咨询服务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因一次公告文件获取单位不足3家,现重新发布比选公告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2023-2024年度财税咨询服务项目(二次)(项目编号:HBTZ-HDTT-23011)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采购一家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公司业务要求,派驻至少3名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财税咨询。项目预算25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235849元(不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需采购一家单位提供服务,根据公司业务要求,派驻至少3名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财税咨询。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①税务合规性检查。对取得的各类税务票据进行检查,检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税费缴纳是否存在少交、漏交情况,确保税金申报和缴纳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并根据检查结果出具税务审计报告。
②检查各项税务账务处理是否及时准确。对各类税务入账情况进行检查,看是否存在错记、漏记等情况。
③会计凭证附件合规性检查、系统间数据一致性比对。检查收入、成本、投资、资产、资金等相关附件,是否存在系统与纸质资料、系统间数据不一致等情况。
④资金风险检查。公司经营类账户银行流水交易明细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是否存在资金账实不一致等情况。
⑤对公司整体税收情况作出筹划,从而节约公司税收成本。
⑥负责日常财税咨询服务,协同我单位就相关业务同税务机关、银行间进行沟通解决。
⑦其他与财税相关的事项。项目预算25万元(含税)。
2.2服务地点:邯郸铁塔。
2.3服务期:12个月,自2023年6月9日起至2024年6月8日止(如采购合同实际签订日期晚于2023年6月9日则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开始时间,有效期12个月不变)
2.4服务标准: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2.5服务人员到位时间: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服务人员全部到位。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合法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3.3参选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3.4参选人至少具备1份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的财务数据检查或税务服务类业绩;
3.5参选人须能开具符合国家税法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河北省、河北省邯郸市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河北省】同类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
(11)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12)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4月25日至 2023年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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