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2023年度业务宣传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2023年度业务宣传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06-06-04D-2023-D-D04412
1.3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
1.4 采购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含税预算金额20万元,税率6%。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00%。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公司业务宣传需要,现采购供应商负责各种业务对外宣传推介会布置、宣传品、视频宣传片、业务宣传资料、业务宣传横幅、面向不特定人群发放的附有公司形象或公司业务的价值量较低的小礼品等各项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2.3.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
2.4. 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2.5. 合同签订方式:签订框架协议+订单。
2.6. 考核方式:按合同文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视为退出。
2.7.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技术标准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组织: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 控股管理要求: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3.3. 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4. 企业信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良好诚信证明,提供未列入全国失信人名单证明材料(通过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并提供截图)。
3.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承诺书)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4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4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黑龙江省】“黑名单”的。
3.6.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2日17时00分至2023年05月2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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