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对新能源公司鄂中分公司各光伏场站反恐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新能源公司鄂中分公司下辖仙桃杨林尾光伏、石首横沟光伏、潜江渔洋光伏、天门佛子山光伏、天门净潭光伏、天门卢市光伏、公安狮子口光伏开展反恐物资设施采购及安装调试工作,各光伏电站分布于湖北省天门市、仙桃市、潜江市、荆州市地区。
根据根据计划安排,拟采购授时安全防护装置9个、脉冲电子围栏1套、红外对射告警装置1对、机动车减速带14个,车辆阻挡装置14个、硬盘录像机1个、硬盘录像机硬盘8个,防暴工具柜7个,各光伏电站采购物资清单、交货地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物资采购清单。成交人完成上述所有物资的安装调试。
2.2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
2.3 其他:成交后,成交人与新能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成交人与各项目单位签订专项合同。
3.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资质要求: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授时安全防护装置或视频监控系统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表征合同双方当事人、标的、供货清单等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页);
(3)人员要求:/
(4)财务要求:/
(5)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4.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供应商。
5.采购文件的获取
通过平台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6月5日9时(北京时间)。
6. 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6月5日9时(北京时间)。
(2)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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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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