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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通化市凤鸣生态冷链销售备电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5-30 16:55:2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比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通化市凤鸣生态冷链销售备电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通化市凤鸣生态冷链销售备电项目(二次)(项目编号:JSZB-2023-1232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2023年通化市凤鸣生态冷链销售备电项目(二次)。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947782.71元(含税),865498.81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490000.03元(含税),433628.35元(不含税),税率13%、服务部分:457782.68元(含税),431870.46元(不含税),税率6%。

1.6标段划分:

þ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þ1家,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þ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人民币865498.81元(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分项报价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2023年通化市凤鸣生态冷链销售备电。

2.2服务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4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日历日)内完成安装、调测、入网。

2.5质保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带有统一信用代码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须提供承诺书):

①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②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③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人员配备:

①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②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或参选截止日期近一年内至少3个月以上的在本公司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之日)与本项目同类项目业绩(备电类),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可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结算订单或结算发票金额为准,只提供订单或结算发票,未提供框架合同业绩无效。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制造厂商或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如同时参选,只接受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

(7)参选人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须提供相关承诺)。

(8)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设备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须提供承诺书或2022年度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禁止交易企业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员工特定关系人所办企业);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列入全国黑名单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列入全省黑名单的。

(11)参选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评审委员会有权否决该参选人在本项目或本项目相关标段的应答)。

3.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3年6月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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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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