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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阿拉善左旗智慧停车场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3-06-30 22:01:1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阿拉善左旗智慧停车场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阿拉善左旗智慧停车场汽车充电桩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T20230630082)
  1.2采购预算:本项目含税预算524400元。
  1.3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1.4采购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项目资金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含120KW直流双枪汽车充电桩(单枪最大功率120KW、柜式)6台及配套设备,配套设备包含:充电桩车位锁12个(每枪一个车位锁,车位锁与充电桩联动),车辆识别系统3套。以上设备均包含安装调试(不含外市电接入部分)和底座(基础)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确定1名中选人,份额100%。
  1.9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含120KW直流双枪汽车充电桩(单枪最大功率120KW、柜式)6台及配套设备,配套设备包含:充电桩车位锁12个(每枪一个车位锁,车位锁与充电桩联动),车辆识别系统3套。以上设备均包含安装调试(不含外市电接入部分)和底座(基础)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
  2.3质保期:货品交付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2.4工期:设备自供货通知之日起10日内完成供货,整体交付时间以甲方及监理单位现场进度安排为准。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参选人如为参选产品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授权范围包含参选产品),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3.4参选产品应具有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直流一体桩120KW直流双枪汽车充电桩的检测报告)。
  3.5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6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6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内蒙古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经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公示,被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
  (1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一个月至开标日(应答截止日),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参选人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参选人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参选人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包项目的同一标包的应答;
  (15)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参选人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1日10时30分至2023年7月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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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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