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PDF文件为准)
中国电建水电七局
贵州省遵义市枫香二期风电项目导线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07-230197
包件号:230197
各潜在报价人: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计划采购一批电缆,用于枫香二期风电项目施工。该批材料使用单位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装分局,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注意如下事项并按如下询价安排办理有关报价事宜。
1、项目概况及询价内容
1.1项目概况:标段为施工总承包,包括不限于以下(不含工程量清单内甲供物资)内容,风机基础(含吊装平台、地基处理、箱变基础、防雷接地)、风电机组安装(含塔筒、箱变安装)、集电线路建筑安装工程(包括架空及直埋、线路涉及的征地工作)、道路施工、场内道路改造(所涉及的障碍物移除、改接等,满足叶片、塔筒运输条件)、升压站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沟、设备安装工程(含调试、涉网试验)、主变、预制舱运输到升压站的道路改造等。
1.1.2交货地点: 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枫香镇。
1.2采购内容:钢芯铝绞线。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计划数量 | 需求时段 | 执行标准 | 备注 |
1 | 钢芯铝绞线 | JL/G1A-240/40 | 吨 | 62 | 计划使用时间为2023年7月至合同执行结束。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理计验收。JL/G1A-240/40钢芯铝绞线理论重量为964.3kg/km,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理论重量为601kg/km。JLB20A-80铝包钢绞线理论重量为538.8kg/km |
2 | 钢芯铝绞线 | JL/G1A-150/25 | 吨 | 5 | |||
3 | 铝包钢绞线 | JLB20A-80 | 吨 | 12.61 |
说明:1.2.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1.2.2.本次报价为固定价。
1.2.3.被列入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及下属企业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签订合同后不按合同履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产品的,列入永久禁入黑名单。
2、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报价人资格及其它条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2.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作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导线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有效期内的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 1 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导线供货业绩,近 3 年内(2020 年至今)供货业绩不少于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总金额和数量不得遮挡)
2.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不作唯一授权要求。具有厂家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厂家导线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出具有效期内的产品检验报告不少于 1 个(附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导线供货业绩,近 3 年内(2020 年至今)供货业绩不少于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总金额和数量不得遮挡)
2.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本次竞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厂家与授权代理商/经销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投标。
3、报价有效期:90天。
4、验收方式:
4.110.7验收方式:理计验收。JL/G1A-240/40钢芯铝绞线理论重量为964.3kg/km,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理论重量为601kg/km,JLB20A-80铝包钢绞线理论重量为538.8kg/km。遵循国标及技术规格书要求。货物到场后,提供出厂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等资质文件。买方可对进场批次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10.8验收单据:经收货单位收货人签字确认收货数量、品名的卖方的送货单据。
10.9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验收。
5、合同结算
5.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外观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凭买方出具或认可的验收单据结算货款。
5.2结算价格实行固定价。
每月供应期与结算期为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
6、支付和质保期
6.1卖方根据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要求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6.1.1开票信息
开票名称为: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1827469M
地址、电话:成都市郫都区郫筒镇北大街成灌东路349号 028-81737087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5100142620805085 5475
6.2买方收到5.1所列的单据,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单据作为支付的依据。
付款方式为:买方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质量保证期满后15日内无息支付。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自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3质量保证期为货物验收合格起12个月,自货物经买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货物质量的保证责任。
7、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8、询价文件的获取、递交、监督和公布报价结果
8.1凡满足本询价书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在2023年7月26日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在平台网站()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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