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铁塔西宁市分公司数字集群基站设备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青海铁塔西宁市分公司数字集群基站设备租赁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青海铁塔西宁市分公司数字集群基站设备租赁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2804)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估金额为37.00万元(含税),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
件。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建设1 套数字集群网管平台(包含6 个双载频基站和1个四载频基站 ),以确保WJ青海省某部无线数字化集群设备的正常运行,实现互通的数字集群设备;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合作方需保证以上设备在租赁期间内的正常使用。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数量为1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37.00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货物。
2.2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服务验收之日起,服务周期为12个月。
2.3服务地点:青海省某部队(涉密)。
2.4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完成服务交付验收工作。
2.5质保期限:本项目为购买服务,购买周期为12个月,购买期间内乙方负责提供服务的设备正常使用。
2.6维修服务:7×24 售后支持服务。
2.7驻场服务: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要求设备供应方提供驻场安装及技术服务;提供电话服务专线、在线咨询、远程技术支持、技术人员上门等多种服务方式。所租赁基站需与现用集群终端完全兼容,可完整实现集群通信功能。
2.8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
3.1依法设立: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0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服务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至少提供1份,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4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內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智能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5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6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7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青海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3.9 其他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8月2日至2023年8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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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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