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林芝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化集成采购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林芝市分公司2023年信息化集成采购项目,XZXZ-2023-08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到位。
1.5采购预算概况:1551372.69元(含税),其中施工部分含税金额为92800.00元,税率为9%,设备部分含税金额为1384697.80元,税率为13%,暂列金额为73874.89元(含税),税率暂定为13%。
1.6标段划分:不划分。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1 家,份额分配: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310533.89元(不含税)。参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该项目主要是对林芝综合生产用房在装修基础上进行整体信息化网络设备安装和组网建设,包括大楼地下室至4层网络与防护、LED系统、电视墙系统、音频系统、视讯系统、机房系统、监控系统及设备的建设项目。具体内容为办公网络系统(无线网络和有线网络及防火墙)、视讯会议系统(搭建两套对接总部及区公司视讯会议系统)、会议显示系统(二楼培训室采用LED显示系统,三楼会议室采用LED显示系统,四楼多功能会议室采用投影显示系统,一楼保安监控室采用拼接屏)、音频系统(包含二楼培训室、三楼会议室及四楼多功能会议室)等,具体情况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建设。
2.3到货地点:林芝市铁塔分公司(具体地点以订单中指定地点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2.5安全目标:合格并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发票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资质要求:(1)和(2)须同时满足
(1)参选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2)具备住建行政部分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3.1.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楼宇办公信息化建设类),提供至少1份类似业绩案例的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下的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须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
3.1.5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提供住建公共服务平台证书注册查询截图(注册单位须与参选人名称一致)。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1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提供上述人员名单、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个月(2023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当地社保局或部门公章)。
3.2.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代理商同时参选同一采购包的,仅接受制造商参选;制造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声明,代理商参选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针对主要产品:防火墙、核心交换机、LED显示屏、投影仪、数字会议主机、中控主机,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函)。
3.3.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参选人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提供相应查询截图证明或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总部或各级分公司列为“禁止交易企业”或纳入铁塔总部或全国或西藏自治区铁塔黑名单的。
注:上述条款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条款情形的承诺书,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或被授权的印章。其中第(6、7、8)条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截图,否则应答将被否决。
3.5.关联关系认定: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7.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标适用)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6日18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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