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公告
(被邀请单位名称):
- 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验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
- 采购范围
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包含以下工程:
(1)石首市中心城区排水管网改扩建工程;
(2)石首市中心城区湖泊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
(3)石首市中心城区湖渠引水活化工程;
(4)石首市中心城区渠道截污及生态修复工程;
(5)石首市中心城区排污口治理工程
(6)城南污水厂升级改造工程
(7)石首自来水厂改造工程
(8)石首城区智慧水务系统工程
本项目服务范围:根据批准的石首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国家、地方有关水保验收的相关规定,开展各子项的水土保持验收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在计划服务期限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的
编制,并根据水利部办公室办水保[2018]133号文下发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准备相关成果及资料,配合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并准备所有验收备案材料。协助报送至相应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验收备案回执。配合开展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子项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后核查,准备相关成果及资料,确保验后核查满足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计划服务期限:暂估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时止。按照委托人要求,各子项目投产使用前1个月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同签订起至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获取备案回执,并在获取备案回执后12个月内,顺利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后核查,合同履约完毕。若没有验收通过,或者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后核查不通过,收回验收备案回执的,则验收服务期至水土保持验收通过之日止。
- 报价人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报价人须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报价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服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和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近两年(2020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无连续亏损;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5)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报价人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公开征集。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通过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https://eps.ctg.com.cn)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发出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发出时间以项目发布时间为准。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 9月27日9时(北京时间)。
(2)对于报价文件IP地址一致的情形将被认定为存在串通报价行为,报价人将纳入中国三峡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 报价文件的递交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9月27日9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