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配套管网建设劳务服务及公司零星工程劳务服务(第二次)
(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道路配套管网建设劳务服务及公司零星工程劳务服务(第二次)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新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建设地点:重庆渝北区、四川邻水高滩镇、坛同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区域为公司管辖重庆渝北区、四川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范围内各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工程项目(不包含按国家规定必须单独公开比选项目);新区12条道路配套综合管网建设工程项目
2.3 本次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不含甲供材料金额)投资约80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工程量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管辖重庆渝北区、四川邻水县高滩镇、坛同镇范围内各水厂、污水处理厂所辖范围内的供排水管道建设、零星抢维修,供水户表安装等项目,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项目。
2.5服务期:截止到比选人“2023-2025年度供水户表安装、供排水管网建设抢维修、设施设备抢维修工程施工外包劳务”项目结果确定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3.2.财务要求
2022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3.1业绩时间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5年,指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时具有以下3类业绩:
3.3.1.1管道建设安装合同1个:管径为DN100及以上供排水管道工程长度2km(含2km及以上)管道建设安装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该业绩50%及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2建筑施工项目合同1个:合同金额30万(含30万)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该业绩50%及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1.3一户一表安装合同1个:户数为500户(含500户)及以上,提供合同复印件、本业绩50%及以上的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原件备查。如原件与投标资料不符或投标资料作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3年10月13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2、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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