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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比选]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温室气体监测站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及维护项目比选公告

2023-10-16 18:52:2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温室气体监测站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及维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3年能源业务温室气体监测站配套设施建设、安装及维护项目,PZHTT2023-0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计含税金额28.69万元,货物增值税率13%,服务增值税率6%,不含税金额26.08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采购内容

不含税预算(万元)

增值税率

含税预算(万元)

1

设备

14.91

13

16.85

2

运维服务

11.17

6

11.84

合计

26.08

\

28.69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

□两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设备不含税单价报价详见下表、运维服务不含税总价111700元。参选人各项不含税总价有任意一项超过其对应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1

视频监控存储

1

35000

2

室内监控

2

1600

3

室外监控

2

3600

4

采样区监控

1

1600

5

网络机柜

1

3500

6

VPN设备

1

25000

7

路由器

1

3500

8

交换机

1

2500

9

PDU

1

2500

10

网线

1

2500

11

走线架

1

4000

12

动环智能控制单元

1

28000

13

数字温湿度传感器

1

1900

14

烟雾传感器

1

2900

15

水浸传感器

1

1900

16

红外微波双鉴传感器

1

1900

17

智能控制综合管理平台软件

1

22000

注:合同签订总金额=应答含税总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攀枝花市分公司提供以下设备和服务:

序号

设备/服务种类

产品/服务名称

规格型号(如有)

数量

交货/服务地点

1

设备

视频监控存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2

设备

室内监控

\

2

采购人指定地点

3

设备

室外监控

\

2

采购人指定地点

4

设备

采样区监控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5

设备

网络机柜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6

设备

VPN设备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7

设备

路由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8

设备

交换机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9

设备

PDU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0

设备

网线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设备

走线架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

设备

动环智能控制单元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3

设备

数字温湿度传感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设备

烟雾传感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设备

水浸传感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设备

红外微波双鉴传感器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7

设备

智能控制综合管理平台软件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维护服务

机房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19

维护服务

监控、网络、动环

\

1

采购人指定地点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年         

2.3 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和调试。

2.4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5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并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提供参选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格式)

3.1.3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格式(应答函))

3.1.4参选人应提供2020年以及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注:1)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2)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3)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4)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5)如参选人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3.1.5参选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货物与服务业绩要求:

a.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5万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指:销售以下(监控系统、网络设备、动环监控)设备的业绩。2)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且必须提供合同项下至少1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b. 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且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5万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指:运维服务业绩。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发票);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发票)(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发票,以发票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四川省 “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监控系统或网络设备、动环监控)设备或运维服务类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3联合体: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应答函。

3.4代理商: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接受主要产品(视频监控存储、室外监控、路由器、交换机、智能控制综合管理平台软件)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产品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参选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产品(视频监控存储、室外监控、路由器、交换机、智能控制综合管理平台软件)代理的唯一授权书。注:审查代理商的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盖章扫描件(代理商提供)或制造商资格声明(制造商提供),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选,均否决其应答。

3.5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投标人的(若为代理商应答明确制造商提供的除外):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 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10月17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年 10月20日0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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