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3年拓展业务数据专线和流量服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2023年拓展业务数据专线和流量服务采购项目,PZHTT2023-09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自筹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含税金额49.74万元,其中数据专线税率9%,物联网卡服务税率6%。
1.6 标段划分: /
□不划分
■划分: 本项目划分3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预估数量 | 税率 | 中选人 | 中选份额 | 不含税预算(元) | 含税预算(元) |
1 | 数据专线2M/路 | 32 | 9% | 1 | 100% | 278030.47 | 301800 |
数据专线3M/路 | 11 | 9% | |||||
数据专线4M/路 | 2 | 9% | |||||
数据专线10M/路 | 6 | 9% | |||||
数据专线20M/路 | 3 | 9% | |||||
数据专线30M/路 | 4 | 9% | |||||
数据专线50M/路 | 1 | 9% | |||||
物联网卡150M/月 | 330 | 6% | |||||
物联网卡6G/月 | 1 | 6% | |||||
物联网卡150G/月 | 10 | 6% | |||||
物联网卡200G/月 | 1 | 6% | |||||
2 | 数据专线2M/路 | 24 | 9% | 1 | 100% | 107503.55 | 116880 |
数据专线3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4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1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2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3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50M/路 | 1 | 9% | |||||
物联网卡150M/月 | 10 | 6% | |||||
物联网卡6G/月 | 7 | 6% | |||||
物联网卡150G/月 | 1 | 6% | |||||
物联网卡200G/月 | 1 | 6% | |||||
3 | 数据专线2M/路 | 2 | 9% | 1 | 100% | 72817.9 | 78660 |
数据专线3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4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1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2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30M/路 | 1 | 9% | |||||
数据专线50M/路 | 1 | 9% | |||||
物联网卡150M/月 | 10 | 6% | |||||
物联网卡6G/月 | 1 | 6% | |||||
物联网卡11G/月 | 1 | 6% | |||||
物联网卡150G/月 | 1 | 6% | |||||
物联网卡200G/月 | 8 | 6% |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每个标包一家
□两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根据报价清单分别报不含税单价,设置各项采购内容的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任意一项参选报价超过其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采购内容 | 型号 | 报价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
数据专线 | 2M/路 | 元/月/路 | 183.49 |
3M/路 | 元/月/路 | 238.53 | |
4M/路 | 元/月/路 | 366.97 | |
10M/路 | 元/月/路 | 733.94 | |
20M/路 | 元/月/路 | 733.94 | |
30M/路 | 元/月/路 | 733.94 | |
50M/路 | 元/月/路 | 917.43 | |
物联网卡 | 150M/月 | 元/月/张 | 3.77 |
6G/月 | 元/月/张 | 56.6 | |
11G/月 | 元/月/张 | 99.06 | |
150G/月 | 元/月/张 | 198.11 | |
200G/月 | 元/月/张 | 198.11 |
注:合同签订总金额=中选人的应答含税总价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服务类)
2.1采购范围:为攀枝花市分公司提供各类传输服务(预计58条2M数据专线,13条3M数据专线,4条4M数据专线,8条10M数据专线,5条20M数据专线,6条30M数据专线,3条50M数据专线;350张150M/月的物联网卡,9张6G/月的物联网卡,12张150G/月的物联网卡,10张200G/月的物联网卡),以实现我公司的相关设备与数据平台的互联互通,供应商需为业务开通提供必须的调制解调器等网络设备和咨询、组网建议、业务开通和售后保障等“一站式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份额使用完毕为止(以到达时间在先为准)
2.3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提供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控股管理关系要求:(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否则相关参选均无效。
提供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1.3资质要求:参选人或其省级总公司或其上级管理分公司或其集团公司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首次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业绩,且含税累计业绩金额不低于20万元(含)。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数据专线服务或物联网卡服务;
②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合同中有明确金额的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累计业绩金额以签订的合同含税金额为准;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发票(评审时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发票开具时间不得早于合同签订时间。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每个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且发票开具日期应晚于合同签订日期。
③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④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⑤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2 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或攀枝花市分公司)列入【数据专线服务、物联网卡服务等传输类项目】供应商“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3联合体: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提供参选人及盖章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的应答文件格式)
3.4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人的(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采购文件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说明:
1.上述“负责人”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指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上注明的人员。
2.不满足初步评审其中任意一项的应答将被否决。
3.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原件核查、第三方或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应答文件中的相关信息。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否决其参选资格,已中选的,还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供应商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法律责任和相应处罚。
具体初步评审标准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12月27日00 时 00 分至 2024年 1月2日00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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