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云水广东环保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电子竞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电子竞价。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10-04H-2023-D-E22715
2. 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PPP模式整区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3.1.
竞价内容 | 最高限价 | 竞价梯度 | 报价方式 |
污泥运输处置服务 | 392元/吨 | ≥10元 | 单价报价 |
注:
1、 单价包含税费、污泥装卸费(装车需铲车铲上)、出厂过磅费、运输费、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年污泥量约360吨(其中三坑厂预估量10吨/月、石潭厂预估量8吨/月、浸潭厂预估量12吨/月),最终按送达处置单位实际运输量乘以单价(吨/元)结算。
3、 按采购人指定的厂区,装载以及处置产生的污泥。(不能因量少拒绝装载或要求三个厂区累积到一定量再装载处置)
3.2.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3.3.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4. 服务地点:三个厂区分别位于如下
三坑镇水质净化厂:清远市清新区三坑镇矮车村委会大桥山深坑边
石潭镇水质净化厂: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大洛村委会磨三村107公路对面
浸潭镇水质净化厂: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芦苞村委会天潭
3.5. 预算金额:141,120.00元。
二、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盖章资料扫描件)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供应商须具有废弃物处置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供应商须承诺“若成交后,按采购人指定的厂区,装载以及处置产生的污泥。(不能因量少拒绝装载或要求三个厂区累积到一定量再装载处置)”,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 本次竞价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两家)。
三、 电子竞价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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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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