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机构: 国能(北京)国际经贸有限公司
采购编号: WZJM-FWXJ-2023110295
采购人: 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
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报价人为非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的,需提供与最终利用处置单位签订的协议。 2.报价人需提供最终利用处置贮存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环保验收手续,或排污许可证(依规提供);提供5万吨及以上的合规贮存设施或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1.自2013年1月至报名截止日,报价人的利用处置贮存脱硫石膏的证明材料1份(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供货范围、供货期、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文件),贮存需提供合规贮存设施或场地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询价方式: 公开询价
物资分类: 服务->物业服务;服务->其它;服务->生产服务;服务->监造服务;服务->综合服务;服务->勘察设计;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监理;服务->劳务服务;服务->海关服务;
主要技术要求: 对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产生的脱硫石膏进行处置,报价人按采购人产生量对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 1.报价人负责产生脱硫石膏的外运及处置工作。 2.脱硫石膏按照月度、双方认可的过衡量结算。 3.脱硫石膏外运处置时,报价人自备合适的车辆(证照齐全)进行运输,并符合道路运输和环保的要求,一切运输风险、货物、人员安全和费用均由报价人承担。 4.交货地点为国能怀安热电有限公司内。 5.报价人需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开展相关工作,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调度。采购人对报价人进行安全环保督察,指导报价人按照安全环保要求作业,对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管理协议》进行考核。 报价人保证装运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采购人不提供任何临时或永久贮存设施、场地,脱硫石膏处置基准量(预估量)9万吨,运输时间由采购人统一调度安排。
报价方式: 整单
发布时间: 2023-11-09 16:33:38
报价截止时间: 2023-11-14 09:10:00
支付方式: 电汇
运费承接: 供应方承担异议联系人: 高瑞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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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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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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