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铁塔2023年温玉铁路(温岭段)高位监控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台州铁塔2023年温玉铁路(温岭段)高位监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ZT0302017)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温玉铁路(温岭段)高位监控项目,项目内容为建设3个点位监控设备,含杆件及安装。该项目实现覆盖区域内的视频图像采集,接入客户自有平台。摄像头需支持夜晚最大补光距离需要大于等于1000米,支持大于等于56倍光学变倍。含税5.537万元,税率13%,以【成交不含税总价】为合同不含税总价上限。
1.6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1.63万元/个】,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同采购项目概况
2.2★供货期:订单下达之日起10日内货到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及开通
2.3交货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产品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规范书
2.5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控股管理关系:(1)在采购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应答截止日(含)期间,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5.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具备1个同类业绩【同类业绩指:监控设备类】。须同时提供:(1)合同关键页;(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发票开具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5)案例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说明:供应商和制造商为不同法人实体的视为代理应答。但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供应商为其母公司的视为制造商应答;制造商为母公司,供应商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供应商一家子公司参与了本项目应答的,也视为制造商应答。
(1)供应商须是星光红外球型网络摄像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为制造商应答,提供相关承诺函(星光红外球型网络摄像机为供应商制造);如为代理商应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
(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能委托一家代理商应答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3)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否则均将被否决。
(4)制造商为全资子公司,授权单位为其母公司的,授权单位视为制造商;制造商为母公司,授权单位为其全资子公司且仅该一家子公司参与本项目,授权单位也视为制造商。该情况下视为制造商授权。
7.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8.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1)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2)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企业资质,应提供最新资质证明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9.(1)企业主要负责人中至少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
(2)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为本项目配置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须提供人员名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社保局出具的2023年8月至应答截止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单位为供应商或其分公司),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2)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颁发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3)项目负责人不得与专职安全员为同一人,否则,专职安全员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均不得与特种作业人员兼任,否则,该特种作业人员不予认可。
10.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6)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台州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浙江分公司】同类产品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获取电子版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5.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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