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询比邀请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招标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询比,欢迎符合要求的意向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主审会计师事务所采购及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0222FW20231440
3、资金来源及构成:自有资金
4、采购内容:做为龙江森工集团2023年决算的主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的要求,完成龙江森工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服务,出具完整且符合国家标准的审计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主审所审计的资产总额应不低于合并报表的50%,具体审计范围在签订服务合同前协商确定。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服务期限:2023年3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7、质量标准:合格
8、评审办法:综合打分法
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
二、采购方式:询比
三、采购预算: 920000元(包括食宿费、差旅费和税金等一切费用)
四、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意向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意向供应商须具有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登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注册会计师不少于15人(提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4意向供应商2020年至今须至少具备一项集团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审计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业绩合同至少包含首页及盖章页,审计报告至少包含首页、注会签字页、资产负债表页)。
4.5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6意向供应商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4.7意向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能够保守被审计企业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财务信息安全(提供相关承诺,承诺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4.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11本项目接受独立法人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若意向供应商为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则指执行事务合伙人;若意向供应商为分支机构,则指分支机构负责人。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询比的,提供其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不提供授权书的意向供应商其投标无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09:00至2023年11月26日17:00(北京时间)。
5.2询比文件每包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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