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3-2024年供电计量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3-2024年供电计量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PDI-TT-2023-0416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3-2024年供电计量设备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2023-2024年供电计量设备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供货时间:下单后15天内货到买方;
2.4预算价格:不含税预算173229元,税率13%,含税预算为195748.77元。
2.5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6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总价173229元,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产品名称、数量及最高限价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 | 规格型号/技术指标及配置参数 | 单位 | 预计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税率 |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分路计 | 6路 | 台 | 850 | 109.74 | 93279.00 | 13% | 105405.27 |
2 | 霍尔传 | 50A | 只 | 600 | 30.63 | 18378.00 | 13% | 20767.14 |
3 | 霍尔传 | 100A | 只 | 600 | 43.72 | 26232.00 | 13% | 29642.16 |
4 | 霍尔传 | 200A | 只 | 500 | 70.68 | 35340.00 | 13% | 39934.20 |
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1.2供应商应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近三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的有效证明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业绩经验: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10月1日至应答截止之日)承接过至少1个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合同中包括本次采购设备任一品类销售)。
注: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结算单(或订单)等复印件证明文件。
①若为单项合同,单项合同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同时须提供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②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和结算单(或订单)复印件。框架协议要求能够体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结算单或订单要求能够体现框架协议名称或编号、金额、签订时间、签字或盖章等关键信息;如订单为线上平台订单,则提供清晰的系统订单截图,须体现网页信息;如订单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订单,仅需提供完整清晰的订单系统截图(订单内容、金额、订单时间等关键信息)或经合同甲方(合同甲方的下属单位)进行盖章确认的订单明细表。同时须提供框架合同项下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③发票不属于结算单。
3.1.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或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列为内蒙古范围内的“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列入同类产品/服务的“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限制区域为全国或内蒙古范围的;或投标人被两个及上省份列入同类产品/服务“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有效期的;
(1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3)自公告发出前30日至开标日(应答截至日),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应答;
(1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互联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注册邮箱、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发现供应商相关信息与其他单位信息存在一致情况时,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提供的说明不足以证明一致情形的合理性或未提供相关情况说明,采购人有权否决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或划分标段项目的同一标段的应答。
(15)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系统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不得出现与其他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中上传的电子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情形。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1月24日8:30至2023年1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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