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拉萨市某局集成型备电采购项目(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拉萨市某局集成型备电采购项目(三次),项目编号:XZXZ-2023-122。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内容:替换拉萨市某局办公楼及14个派出所原有电池,增加UPS及附属设备(含安装施工及维护)。
1.6采购预算金额:预估含税金额为76.28万元,不含税金额为67.50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金额67.50万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替换拉萨市某局办公楼及14个派出所原有电池,增加UPS及附属设备(含安装施工及维护)。
2.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完成交货。物资到货后,接到采购人的安装通知后,10天内完成安装。
2.4交货及服务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具体交货地点及服务地点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5质量要求或技术标准:合格并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发票要求: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产品要求: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为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全新未拆封的产品(须提供有效承诺函须加盖单位公章,中选后该承诺作为合同附件)。
3.4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期间承担过同类业绩,提供至少1个类似项目案例证明材料,须提供完整合同,如为框架合同,还须提供至少一份采购订单(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每份合同(订单)下至少提供一张对应结算发票。(发票的开票日期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需提供清晰扫描件,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视为无效)。
3.5信誉要求:参选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参选人在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提供相应的全部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西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全国/西藏自治区铁塔黑名单的。
参选人须向采购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条、第(7)、第(8)条情形相关查询截图。
3.7关联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4)参选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8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采购产品(UPS、蓄电池)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参选。参选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采购产品的代理授权书。参选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 年11月 29日至 2023 年 12月 01日,每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3 时 00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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