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铁塔2024年基站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广东铁塔2024年基站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HTC-FW-2023-1805)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广东铁塔2024年基站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 标段划分:
☑不划分
□划分: 标段一: ;标段二: …
1.7 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 家,成交份额:第一名: ;第二名: …
1.8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低于最低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广东铁塔开展通信基站电力市场化交易服务项目采购,售电公司负责为采购人开展售电交易资格的申报工作,提供售电业务、基站电力成本降本增效等服务。采购范围为全省前期已开展电力市场交易站址和符合10KV以上的站址参与2024 年电力市场交易。全年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电量约2.1亿度,共涉及站址数量约4500个。
2.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总预算(含税)为0元。
2.3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 广东省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采购文件的要求。
2.6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列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并且能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查询到公布列入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通知。供应商提供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示或发文扫描件(或复印件)。
(2)供应商或其集团公司在广东省内具有发电背景或电网背景。发电背景供应商须提供发电厂具体公司名称和装机容量明细表,同时提供发电厂与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关系证明截图。电网背景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与电网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关系证明截图。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起至应答截止时间之日全国范围内直购电销售(电力销售)服务类相关业绩,且合同累计交易电量大于等于20亿度。
证明材料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交易电量、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结算单或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如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交易电量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交易电量以结算单或发票复印件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委托年度电量的,须同时提供相关票据证明材料(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采购内容、委托年度电量等情况,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的则不予认可)。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不予认可。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3.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1月0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注:供应商须提供《应答信誉承诺函》。
3.5关联企业要求: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3.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的获取
电子询价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询价文件,具体如下: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02日14时00分至2023年12月0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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