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区物业和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分公司2024年办公区物业和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SNTT-20231128-001(02))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采购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80.18万元,税率6%,预估含税金额85万元,其中:物业外包金额:32万元(含税),食堂外包金额:53万元(含税);
物业服务内容:内勤保卫服务、保洁服务、保养维护设备设施服务、邮件信函分发、迎宾礼义服务。
食堂外包内容:甲方在其公司内部设立员工食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职工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会议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为1个。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排名优先;服务能力得分相同的,类似项目业绩得分高者排名优先。
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综合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详见报价明细表, 参选人任意一类的不含税单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物业服务内容:内勤保卫服务、保洁服务、保养维护设备设施服务、邮件信函分发、迎宾礼义服务。
食堂外包内容:甲方在其公司内部设立员工食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职工提供工作日[早餐、中餐、晚餐],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值班餐、会议餐、节假日用餐及相关餐饮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或2024年1月1日(以后到条件为准)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比选文件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注:审查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或其他能证明参选人合法运作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以及相关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承诺。
(2)控股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提供参选人控股管理关系情况(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参选人应提供2021年和2022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注: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若参选人2023年成立无法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当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原件备查。④如分公司参选,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⑤如提供合并财务审计报告,仅作为参选人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资产等),须以经审计的参选人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参选人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⑥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详见资格条件“其他要求”。
(4)资质要求:参选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认证证书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5)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时间范围内物业类和餐饮类累计含税金额不得低于200万元的类似业绩。业绩认定标准:1)类似业绩范围:须同时提供①物业类:办公楼楼宇物业服务(非住宅)和②餐饮类:餐饮服务类业绩;2)物业类和餐饮的类似业绩可为同一份合同同时体现物业和食堂餐饮两类业绩,也可单个合同体现单个物业类或餐饮类业绩,若仅提供单个合同且含税金额≥200万元也不予认可;3)须提供对应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甲乙方、采购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关键材料,若为单项合同,单项合同的累计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含税金额为准;若为框架合同,还需提供对应的订单/结算单,订单材料可为系统电子订单截图,截图须包含项目名称/服务内容、甲乙方名称、下单的时间及金额,业绩金额以订单金额累计值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结算单,则以结算单累积金额为准)。每个单项或框架合同均须提供至少1张对应合同项下的发票进行佐证,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合同签订时间,若未提供发票或发票不符合要求,则该合同的累计金额不予认定。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不提供、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参选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6)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除福利费用)。(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应答函))。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全国/四川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省分公司)列入物业服务类或餐饮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四川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同一标段比选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中不同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提供承诺函,参选人须自行到上述相关网站进行查询核实,采购人及评审委员会有权通过网络数据查验等方式进一步核实。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参选人须提供承诺(格式详见比选文件应答文件格式(应答函))。
3.4其他要求:
(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2)本项目所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人员等必须是参选人的:
1)如分公司参选/投标,不得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或者业绩;
2)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代表总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总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认可;
3)如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选/投标本项目,且投标/应答主体及合同签订主体为分公司的,则总公司的资质、业绩、人员均不予认可;
4)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均不得通用。
5)如分公司参选/投标,分公司未单独出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提供其总公司的财务报告(仅作为分公司财务数据已经过审计的依据)。若涉及具体财务数据的评审(如营业收入、净利润等),须以经审计的分公司的具体数据为准,财务报告中未体现经审计的分公司财务数据的,评审财务数据时不予认可。
6)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相关要求: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的签字盖章页、财务审计报告编码页及防伪查询二维码页(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应按要求提供)。
注:①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金融监管总局 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 号)文件要求,2023年9月14日(含)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并申请赋码,完成赋码后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体现防伪查询二维码及报告编码。②评标/评审委员会将根据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编码、财务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收入总额、利润总额)及防伪查询二维码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审计报告进行深度查验报告的真实性。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12月19日09 时00分至 2023年12月21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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