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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五分局岷江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体工程土建Ⅲ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12-21 18:44:2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5005-230053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采购一套污水处理设备,采购设备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老木孔航电工程位于岷江干流乐山市境内,是岷江(乐山~宜宾)干流航电梯级开发中的第一级,坝址位于乐山市大渡河河口下游直线距离约12.3km处。工程区内公路、铁路、航道等交通设施发达。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为二等大(2)型,设计通航吨位为1000t,相应航道等级为Ⅲ级航道。枢纽采用坝式开发,水库正常蓄水位358m,水库总库容1.421亿m3;死水位为357.5m,调节库容1100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装机容量40.54万kW。工程开发任务以航运为主,结合发电,兼顾防洪,同时还具有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综合效益和作用。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枢纽主要建筑物采用一字型布置,从左至右依次为:左岸连接坝段、左岸挡水坝段、泄洪闸坝段,厂房坝段,船闸段,右岸连接坝段,坝顶总长1020.20m,坝顶高程为363.00m。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具体时间以开工令为准),计划完工日期:2027年7月31日,总工期44.5个月(共计1335日历天)。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污水处理设备。

2.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污水处理设备

一体化处理设备(10吨/d)

台套

1

碳钢防腐钢板厚度不少于5mm

说明:该污水为项目生活营地污水,处理后的废水水质必须符合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规划规定的排放要求,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或回用,禁止外排。

 

2.4.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中标通知书下发并签订采购合同的15天内(或报价单位提供最快供货时间)。

2.5.交货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牛华镇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老木孔航电枢纽工程Ⅲ标项目经理部工地生活营地指定地点。

2.6.质量技术要求:

2.6.1设备应为地面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对象为项目部营区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为0.5m³/h。考虑施工生活污水处理后纳水体为岷江河流,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的水质标准。设备调试完成投入使用前应取得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设备正常运行时能满足正常定期检测,且检测结果合格。

2.6.2污水处理设备应采用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包括前段预处理(格栅、调节池)、主处理(生化处理)及后处理(消毒)三部分,主处理后续处理采用地面式A/O生物接触氧化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6.3污水处理设备力求占地面积小,具备技术成熟、先进、实用、可靠、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应具备运行稳定、耐冲击负荷,操作安全方便,运行费用经济合理。

2.6.4污水处理设备在运行上有较大的灵活性和可调节性,以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同时设置事故应急超越排放管道,供紧急、特殊情况下使用。

2.6.5设备应配套设备的减振、降噪等措施,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回到化粪池,化粪池每月定期清理一次。

2.6.6卖方在交货时,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说明书、质保范围及质保期明细、明确售后服务承诺和服务方案。

2.6.7设备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环监[1996]470号的要求进行排污口建设,监测指标流量、pH、水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要求一级A标准限值要求(注:根据《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4.3.1中规定)。

2.6.8要求处理出后水质具体指标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数值

1

化学需氧量CODcr(mg/L)

50

2

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3

悬浮物SS(mg/L)

10

4

动植物油

1

5

石油类

1

6

阴离子表面活性

0.5

7

总氮(N)

15

8

氨氮(N)

5(8)

9

总磷(P)

0.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11

PH

6-9

12

粪大肠杆菌(个/L)

103

 

2.6.9供货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a.污水处理系统安装布置示意图、安装、调试指导手册和使用说明书及保养维护手册一套;

b.总图一套及控制原理图;

c.质量证明文件,至少应包括:设备出厂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污水处理设备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d.随机专用工具清单及易损备品、备件清单。

2.7.付款方式:先货后款。

2.7.1结算:卖方凭买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两份)、《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

2.7.2在办理结算时,供方须按结算金额向需方出具国家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以及需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设备增值税发票开具信息如下:

购方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510000205804264E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

电话:028-8446171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1426208050669266

2.7.3付款:设备到场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方财务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50%,安装完成交接投入使用后再支付4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且无任何质量问题的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7.4本次部分货款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支付。

2.7.5质保期为买卖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如质保期内出现质量缺陷,由买方函件说明情况,卖方如有疑义,可到现场进行确认,并尽快予以处理。

2.8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需缴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3、报价人资格条件

3.1.注册资金:国内制造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允许生产制造企业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制造企业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2.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税前价不变的原则调整后的税率执行。

3.3.报价人近一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相同设备销售和技术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3.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3.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2月26日17:00前在平台注册、在线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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