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 某医院医学选拔能力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JQ21-W3006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医疗设备1包 | 详见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批 | 1 | 进口合同签订后3个月,国产合同签订后1个月 | 云南省昆明市 | ||
2 | 医疗设备2包 | 批 | 1 | |||||
3 | 医疗设备3包 | 批 | 1 | |||||
4 | 医疗设备4包 | 批 | 1 | |||||
5 | 医疗设备5包 | 批 | 1 | |||||
6 | 医疗设备6包 | 批 | 1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备品备件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最高限价:
医疗设备1包:82万元;
医疗设备2包:30万元;
医疗设备3包:11万元;
医疗设备4包:15万元;
医疗设备5包:10万元;
医疗设备6包:15万元;
3.本项目划分6个标包,每个包选择一名成交人,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2.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至2022年审计报告主要内容,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出具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2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2月至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六)拟 参 加 本 项 目 活 动 的 供 应 商 , 必 须 在 注 册 网 站 https://www.plap.cn/事先通过供应商管理系统中按要求在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前完成注册,并在报价文件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以及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或提供完整的授权链的授权;代理进口产品的,应当由国外生产商或者其中国办事处(分公司)直接授权。供应商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12月28日09:00时至2024年1月4日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