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度制水材料采购及伴随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川渝高竹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内容:采购比选货物清单
序 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 | 品牌、原 | 单 位 | 暂定 | 备注 |
1 | 聚氯化铝 | 固体 | 重庆 | 吨 | 100 | 供水 |
2 | 二氧化氯 | 粉剂 | 重庆 | 套 | 450 | |
3 | 漂精 | 固体 | 德州 | 吨 | 4 | |
4 | 聚氯化铝 | 液体 | 重庆 | 吨 | 40 | 污水 |
5 | 复合碳源 | 液体 | 重庆 | 吨 | 25 | |
6 | 次氯酸钠 | 液体 | 重庆 | 吨 | 10 | |
7 | 聚丙烯酰 胺(阴离子) | 粉剂 | 爱森 | 吨 | 0.5 | |
8 | 聚丙烯酰 胺(阳离子) | 乳剂 | 爱森 | 吨 | 0.25 | |
合计 |
2.2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运到买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比选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比选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比选人书面确认并经比选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交货地点:比选人指定的地点。
2.5供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认证(提供生产企业认证证书复印件);
3.3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格式自拟);
3.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今)自身销售聚氯化铝、复合碳源、次氯酸钠、二氧化氯等的任意两个业绩(提供3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必须包含聚氯化铝(固体或液体));
3.5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且为盈利(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必须加投标单位的盖章,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须验证以上原件)。
3.6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4年3月27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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