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4.28
项目编号:JSTCC2400311908
一、询价条件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已由项目核准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华能华苏太仓发电有限公司。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前期费用结算审计服务已具备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二、项目概况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江苏省太仓市处于我国长江黄金水道和东南沿海黄金海岸的交叉点、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处于苏南地区电力负荷的中心,电力需求旺盛。华能太仓电厂厂址位于江苏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电厂拟在二期扩建端预留的场地进行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本项目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清洁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并实现全厂废水的零排放。
1.工作范围
审计机构派驻3-5名专业人员对华能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前期工作费、评审费等费用进行逐项审核,审核费用发生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审计结束后根据审计结果及时出具专业的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
2.工期:7个工作日完成现场审计,现场审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初稿,5个工作日出具审计报告。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未被列入华能集团和中煤集团供应商黑名单、停用供应商名单内(停用期间);
(3)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采购人上级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况;
(4)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8)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1个建设项目的包含前期费用结算审计服务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能体现主要服务范围的相关页面)。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供应商可于2024年4月28日上午8:30时至2024年5月8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询价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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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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