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ZZDGTD2024DW-08 )
一、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郑徐中继1、中继2信号电缆II次成端电流纳入监测整治物资购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为安全生产费(资本化)已落实,现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物资类别 | 物资名称 | 适用范围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电务设备 | 成端监测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工频电流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雷击电流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电务设备 | 温湿度采集单元 | 适用郑徐高铁 | 套 | 2 |
备注: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含有品牌或厂家等产品信息,仅限于对技术、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并能与原有设备相配套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三、相关要求
3.1.交货地点:郑州东高铁基础设施段指定地点。
3.2.交货时间:接到成交通知书后20日内供货,成交方需要做出交货时间承诺。
3.3.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
3.4.此次报价含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保险费、整车安装调试费。
3.5.报名要求:报价供应商必须通过(cg.95306.cn)进行报名,否则视为无效。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4.1通用资格部分
4.1.1报价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报价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报价)的情况;
4.1.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4.1.3本次项目报价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公告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
4.2专用资格部分
4.2.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4.2.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4.2.4具备采购物资供应能力的供应商 :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4.2.4.1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授权书或代理协议,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格式可参考招标(采购)文件模板格式,也可提供满足招标(采购)文件模板内容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制造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其中,代理商提供的被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等与本次采购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检验报告、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应加盖被代理企业公章。“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详见具体要求)
4.2.4.2 一个制造商委托授权参与该项目的代理商应为一家。
五、采购文件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请在接受邀请并网上报名(https://cg.95306.cn)。报名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5.2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23日10时21分 至 2024年12月02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https://cg.95306.cn/),请登录后查询购买;报名成功后,供应商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重新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当日10点0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4 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报名者,将无法获取采购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5.5 供应商可登陆-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六、报价文件递交
6.1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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