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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宜昌、红安、广水区域)竞价转让公告

2025-04-28 20:46:48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宜昌、红安、广水区域)竞价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ZB-16-04C-2025-D-E09061

 

本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竞价转让,转让方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竞价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竞价转让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价转让。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加。

1. 标的物介绍与竞价规则

1.1 项目名称: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非专卖再生资源转让项目(宜昌、红安、广水区域)

1.2 标的物内容及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为宜昌、红安、广水区域非专卖再生资源转让。转让标的物包括七个类别,即废一类纸、废花杂纸、废高值塑料、废低值塑料、废木材、废钢铁制品、废铝制品。

(2)部分区域需由受让方配套提供部分设备或上车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竞价需求。

(3)转让价格将根据转让方委托第三方出具的当期评估咨询报告结论进行定期调整。本项目中所涉的所有价格,均为不含税价格。下文不再作专门解释。(竞价起始价所依据的评估咨询报告内容详见附件2“拟转让再生资源物资评估咨询报告”,签约后的价格计算方法详见1.8)

(4)转让价格为转让方的到手净得价。本项竞价活动的各意向受让方,在参与竞价报价时,应全面综合考量本项目过程中所需的全部成本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分拣、人工、设备、资金等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投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转让方将按根据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格计算方式及结算方法收取费用,不予扣减任何其他费用。(转让方的需求详见附件3“转让方下属各再生资源转让单位的安全现场、环保管理要求文件”、第三章“竞价需求”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本项目的意向受让方须向代理机构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签约通知书发布后、签订合同前,受让方须向转让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预付款,否则其之前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缴纳及退还要求详见第二章“竞价须知”竞价须知前附表)

(6)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受让方应严格履行各项乙方义务,否则转让方可根据合同,行使直至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在内的各项甲方权利(详见第三章“合同范本”,特别是其中第七条双方权利和义务及第八条违约责任部分)。

(7)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受让方自愿放弃原签约通知书中的受让资格的,须至少提前60日通过书面方式明确告知转让方,并与转让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终止合同,在此期间受让方仍应遵守原合同并履行各项义务。须特别明确的是,该弃权行为,是指受让方自愿放弃原签约通知书中关于该项目内所有单位的全部受让资格,而非仅指放弃针对某单一合同甲方的受让资格。(详见第三章“合同范本”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部分)

1.3 竞价报价时间和地点

(1)竞价报价开始时间:2025年5月13日 9:3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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