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甲醇罐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项目编号:XXFWCQL2025040033
项目地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范围:根据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编写验收监测方案、现场勘查、验收监测、报告编制、联系评审、修改等工作,最终取得验收意见并完成政府备案。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提供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 气袋法》(HJ 732-2014)、《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 38-201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甲醇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HJ/T 33-1999)等规范对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编制完成《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完成政府备案。
2. 报告内容以建设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以及现场检测情况为准,对检测结果的真实、完整、有效性负责。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比质比价
1. 通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2022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诚信声明,格式见附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专用资格
(1)CMA检验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需包括非甲烷总烃、甲醇);
(2)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完成或正在执行的废气治理类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业绩不少于3份。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1. 报名证明资料: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盖单位章)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 报名方式:须先在()上完成注册工作,经审核通过后在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投标”。项目报名时,需按照本条第一款要求上传报名资料作为附件。
3. 提醒事项: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917-7752118。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名及报价的,责任自负。
4. 报名、报价时间: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报价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内有效。
5. 报价为综合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检测费、交通费、报告编制费、专家评审费、税费等为完成该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1. 开标时间:报价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
2.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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