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3号102房等11套物业整体招租项目(招租代理机构编号:ZB-14-04C-2025-D-A09471)招租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租代理机构为】。项目具备招租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竞租人(以下简称竞租人)竞租。
1. 项目概况与招租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次招租物业权属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1.2招租内容
(1)招租范围:本项目整体打包出租,拟出租物业为晓港中马路63号102房等11套物业,拟出租面积为601.6平方米。其中:
海珠区江南大道中紫来大街宝和巷2号102房 40.13㎡
海珠区下渡路112号807房 66.76㎡
海珠区下渡路114号101房 72.58㎡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77号101房 48.79㎡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77号102房 63.62㎡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77号601房 50.98㎡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3号102房 51.17㎡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3号601房 44.62㎡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5号101房 52.03㎡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5号502房 58.89㎡
海珠区晓港中马路67号102房 52.03㎡
(2)★项目租赁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年。
(3)★免租期:本项目无免租期。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低竞租限价,整租最低竞租限价为14,486.00元/月(含税),竞租人竞租报价低于最低竞租限价的,其竞租将被否决。
2.1竞租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竞租人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中之一:
(1)竞租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租人和招租代理机构。竞租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竞租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人),须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1.2.承租服务承诺:本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整体转租、允许向业主报备后分租使用,竞租人须提供承诺函。
2.2 竞租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竞租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招租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报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0) 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租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1) 法律法规、询价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询价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至2025年05月1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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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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