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项目信息
PCYC00271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研发中心混料机-20250915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PCYC00271/01 |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研发中心混料机-20250915 | 询价 |
公告信息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研发中心混料机-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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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30日前货到项目现场。
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现场。
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壳牌”)拟在广东惠州大亚湾石化产业园区打造一座世界级石化基地,以实现建设世界级、高度一体化的石化基地的愿景。为此,将新建中海壳牌惠州聚碳酸酯项目。本项目的建设性质为新建,本工程项目新建3套生产装置,包括24万吨/年双酚A装置(包括双酚A中间罐区)、22万吨/年碳酸二苯酯装置(包括DPC中间罐区)、26万吨/年聚碳酸酯装置(包括PC产品包装及仓库),并配套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包括新建循环水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储运设施、联合控制室等。建设地点为中海壳牌一期厂区预留地内。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园区。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一)★营业执照 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应答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应答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的,报价均无效。(二)★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满足至少1个在中国境内应用于混合塑料粒子混料机合同供货业绩,该业绩合同中应包含一台容量不低于50L塑料粒子混料机。 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复印件、技术协议(含设计院的原始询价书或设计规格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文件应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版本)。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装置名称、应用混合塑料粒子、货物数量、容量。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三)★信誉要求: 1.应答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应答截止日前3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四)★联合体及分包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应答文件要真实有效,出现造假情况直接取消评审资格。
否
2025年09月15日到2025年09月18日
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登录中国海油采办业务管理和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采办1.0”)的招标/非招标公告页面进行下载(下载流程详见系统首页)。应答人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询价文件。如未在系统中领购询价文件,不可参加应答。
0.0元
2025年09月25日
所有的应答文件必须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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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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