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6年活性炭再生利用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6年活性炭再生利用服务采购,比选人为重庆渝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名称:渝水环科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2026年活性炭再生利用服务采购
2.2项目概况:鸡冠石污泥干化中心在废气处理末端建设有一套生物除臭装置,生物除臭装置包含一座水洗塔、一座生物除臭箱及一座活性炭除臭箱,活性炭除臭箱作为应急处置装置,根据生产需求应急时投用。活性炭除臭箱内活性炭已使用一段时间,为保障生产废气达标排放,需采购活性炭再生利用服务,对使用的活性碳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吸附效果。
2.3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活性炭再生处理 | 活性炭再生后,相关参数需满足下列要求: 1.粒经:粒经3-10mm; 2.水份:水份≤5%; 3.碘吸附值:碘吸附值≥900mg/g; 4.服务过程中,旧活性炭从离开比选人厂区到再生完成之间的处理环节须符合危废(活性炭)处置要求,运输车辆必须为符合资质的危废专用车辆运输,运输车辆密封完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5.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完整、合规; 6.须协助比选人向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报危废(废活性炭)处置事宜; 7.具备“HW49其它废物(900-039-049)废活性炭处置”资质及能力;(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为准) 8.结算数量以比选人实际收到的数量为准。 9.为便于比选人对活性炭进行管理,合理掌握再生周期,中标人须同步提供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活性炭碘值检测服务。 | 250立方米(暂定) |
2.4 周期及交货地点:再生处理完成后,交货地点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内污泥干化中心。当批次废活性炭清理完成后须在2天内通过危废专用车辆转运出甲方干化中心厂区;甲方现场当批次需要更换的旧活性炭清理完成后,当批次需要安装的活性炭须在2天内送到甲方干化中心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 投标人于2026年03月25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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