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2020年光纤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HBXT-2020-10974),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2020年光纤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预算10万元(含税),税率1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单价 | 预估数量 | 单位 | 含税小计(元) | |
1 | 光纤直放站系统近端 | 1000 | 10 | 台 | 10000 | |
2 | 光纤直放站系统远端 | 3000 | 30 | 台 | 90000 | |
总计 | - | - | 100000 | |||
1.2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选人数量:1名。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税总价100000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通用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
(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
(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本项目能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参选人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2 业绩要求
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光纤直放站设备销售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内容页等。框架合同除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外,还需至少提供一份与之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结算发票复印件,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应答业绩的,不予认可。
2.3其他要求
参选产品应符合国家对电信设备进网许可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供参选产品进网许可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采购文件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费支付请在湖北信通通信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操作(https://zb.chinaccsscm.cn)。具体如下: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5日09时00分至2021年1月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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