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3航站楼大空间香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各供应商:
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航站区管理分公司(采购方)委托就T3航站楼大空间香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综合评审采购,邀请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供应商须在参与项目前,前往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wz.gdairport.com)进行注册(建议使用“傲游(www.maxthon.cn)”、“QQ(browser.qq.com/)”浏览器。注册时须在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T3航站楼大空间香薰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T3航站楼(以采购方指定地点为准)
3.项目内容:为T3航站楼面向旅客的大空间区域提供嗅觉改善服务,包括航站楼香薰液定制与提供、扩香机设备提供与安装、后期维护等(详见用户需求书)。
4.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人民币298.00元/升(含税),项目总价为人民币1427180.00元(含税)。
1)供应商必须对全部货物和服务内容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所有税费、运输费、安装费、搬运费、人工费等等。
2)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报价无效。
3)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服务期限:项目期限2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方书面通知为准。当累计结算金额达到本项目合同价时本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终止后,双方权利义务即告结束,但已生效未履行完毕的订单需继续执行至服务完成。
7.报价有效期: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内。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今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在被处罚期内;同时2023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包括其关联公司)与采购方及其子公司无发生各种诉讼、仲裁和不良投诉。(提供《诚信承诺函》)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提供《诚信承诺函》)
4.供应商未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诚信黑名单处罚期内。(提供《资格声明函》)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若同时参加本项目,则均被否决。(提供《资格声明函》)
6.供应商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同时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打印并加盖公章后附在报价文件中。
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供应商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及“经营异常名录”并加盖公章。
9.同意采购方廉洁承诺条款,并按要求签署承诺文书。(提供《廉洁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1.供应商已登记为本项目报价人。
12.项目完成期限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3.报价有效期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14.按采购文件全部要求提供承诺书/承诺函、证明资料。
三、参与项目及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每日09:00:00时至17:30:00时(北京时间)。
2.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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