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除尘器检修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TCL-XB-261087
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除尘器检修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除尘器检修项目。
1.2 采购人: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6最高限价:43.5万元(含税等所用费用)。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实施周期:锅炉除尘器检修工期:开工之日起,12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方开工报告通知的时间为准。
2.2服务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辰能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院内;
2.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执行的及行业执行的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4招标范围:本施工项目的锅炉除尘器检修项目,主要内容有:除尘器布袋、袋笼更换(采购人提供)、脱硫塔烟道改造、锅炉布袋除尘器的整体维修、烟道修复、净气室护板整体检修、中烟道隔板更换(供应商提供碳钢板材5mm厚)等相关工作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承诺具有承担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及能力。(提供承诺书)
(1)业绩要求: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具有至少3项发电厂的除尘器系统检修工程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5月13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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