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环保管理咨询项目-询比公告
一、采购条件
项目名称: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环保管理咨询项目(两年)项目
本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项目规模:16万元(人民币)
采购内容与范围:
(1)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定期申报排污许可季度、年度台账,及时变更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方案,并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备案;(2)根据《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工业污染源(废气)工况用电监测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要求,开展环保治理设备电气在线监控联网服务,将生产设施及治理设施的关键电气参数(如电流、电压、功率、电量等),稳定传输至南京市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并进行系统维护;(3)编制企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南京市建邺生态环境局备案,含外部专家评审验收等事项。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江苏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卷烟厂2026-2028年环保管理咨询项目(两年)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响应采购、参加询比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个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与其分支机构同时在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同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两家及以上分支机构也不能同时在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扫描件)
2、供应商在本次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评审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供应商,提供“在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5月18日17时00分00秒---2026年5月25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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