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公路养护工程原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LF-2026-0010
1. 采购条件
国道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公路养护工程原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已通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金,采购人为内蒙古交通集团蒙通养护有限责任公司乌兰察布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内蒙古众誉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和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公路养护工程原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2.2到货期: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质保期:1年;
2.3供货地点: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境
2.4标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国道511线K109+430-K142+785段公路养护工程原材料及安全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不含税标段限价(元) |
WLF-2026-0010-01 | 原材料 | 12957107.00 |
WLF-2026-0010-02 | 安全物资 | 322900.00 |
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2.5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2.6其他要求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时,即表示已全面认同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一旦成交,成交人在签署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条款,非必要不得进行任何修改。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每个供应商最多只能被确定为1个子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只能中标一个子包。本项目按标包顺序进行评审,依次按照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获得子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不再推荐为子包二的第一中标候选人,除外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被取消中标的。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1)资质要求
a、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应具有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应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b、具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b、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c、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d、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个体工商户,在“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 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供应商违反了《商务部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企业绿色采购指南(试行)》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3.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4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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