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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2 20:41
生效时间:2026-06-0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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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F26D-XB-HW-00183-01)
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1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
1.2采购人: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一家
1.7 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高精度踏板力传感器采购。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2.5 付款方式:*甲方和乙方签署合同时,可以选择以下两种付款方式中的任意一种: 一、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乙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5%货款; (2)乙方设备制造完成送至甲方现场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合同总额5%的AAA级银行出具的质量保函(期限至少涵盖整个质保期),甲方收到发票及质量保函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85%货款; (3)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保函,或发票、保函金额低于结算、质保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4)双方同意,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及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比例为3:7。 二、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襄阳达安汽车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与乙方(中选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15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15%货款; (2)乙方设备制造完成送至甲方现场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80%货款; (3)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乙方申请甲方60天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 (4)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5)双方同意,甲方付款方式为银行转账及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及承兑汇票比例为3:7。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3.1.2业绩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5年(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份与本项目类似的踏板力传感器设备的销售业绩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6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业绩金额不可遮盖,业绩中产品的制造商应当与供应商本次所提供产品为同一制造商,代理商可以提供自己的业绩也可以提供制造商的业绩)。(2)其他:若合同无法反映上述项目特征,需提供技术协议等相关补充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并承诺提供的合同真实有效(如为开口合同,需同时承诺合同实际发生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 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详见东风汽车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单一项目中与同包件其他供应商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报价;(6)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7)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1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15)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16)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17)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18)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19)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20)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2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注:第(13)-(18),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
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平台()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供应商在 2026年06月02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6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50 元/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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