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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03 18:25
生效时间:2026-06-03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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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3项目SQE劳务外委服务)(DH3项目SQE劳务外委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DF26D-XB-FW-00432-01)
XXXXXXX:(被邀请单位名称)
*变更说明
1、变更后的公告开始时间为:2026年06月03日 23:59。2、变更后的公告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8日 23:59。3、变更后的提出澄清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 08:00。4、变更后的答复澄清截止时间为:2026年06月09日 13:00。5、变更后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4:00。6、变更后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6月09日 14:00。
(DH3项目SQE劳务外委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第2次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 DH3项目SQE劳务外委服务
1.2采购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 东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根据未来规划的平台和车型,需要在DH3项目集进行部件开发生产准备、质量管理等相关支持工作。为满足DH3项目集的开发节点要求,解决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需要进行人力外委。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2家,本次项目计划选取2家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有效供应商最低不少于4家,否则项目失败。
1.7 其它(如有):/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根据DH3项目集开发需求,按照采购人提出的工作内容需求及对应的人员资质年限要求提供相应的人力服务。
2.2计划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实际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动态调整。
2.3建设地点/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服务标准:详见技术任务书
2.5 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奕派汽车科技分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开发票与支付所用货币为人民币。现金和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比例为 5:5(承兑金额四舍五入万元取整),承兑期限为3个月;当月付款金额小于10万元,按现金支付;乙方按照合同及技术任务书要求完成项目,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验收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并上传电子发票或邮寄纸质发票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如支付当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如乙方未能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有误,甲方保留顺延支付的权利,发票当月挂帐当月不付款。
2.6其它(如有):/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采购文件其他章节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与第一章不一致处,以第一章“供应商资格要求”列明证明材料为准;涉及评审现场查询内容,如评审时因技术问题等其它客观因素导致无法查询的,由采购人在评审结束且问题恢复后组织进行补充查询,查询结果存在异常的,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议):
3.1.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评审时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3.1.2业绩要求: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3年(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具有 1 个类似人力外包的业绩且合同金额30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1)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结算单金额不低于3.1.2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注:以上合同要求中涉及发票信息部分,评审时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发票真实性进行查验。 未能查询到发票信息或查询信息无法对应合同扫描件的,评审小组将否决报价,采购人有权依法追究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责任。
3.1.3人员要求:(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团队成员(本项目指:项目负责人)为其正式员工,非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承诺格式不限(集中列示否决项响应情况表中明确响应的,视为有效承诺)。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有需要,采购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进行核查。供应商拒不提供,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有效信息,或补充后仍无法实现有效验真的,将视为提供虚假承诺,按照采购文件相关规定追究责任。(2)责任工程师需具备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涵盖7个专业(部品电器专业、部品空调燃油专业、部品转向悬置专业、部品制动专业、部品内外装专业、部品冲焊专业、动力部品专业)共计不少于10份劳动合同或个人简历,并承诺真实有效。后续如需新增人员,还需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真实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劳动合同或个人简历。
3.1.4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1)近3年即2022年-2024年(或2023年-2025年)不得连续亏损(至少1年盈利)。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3年中最近1年盈利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 (1)2022年10月以前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需提供扫描件; (2)2022年10月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除提供扫描件外,还需同时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方法,评审时将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不能查询、查询结果不符合要求的,报价将被否决。 注:供应商成立较晚的,只评审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方式报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包件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2)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4)被列入《》( http:// )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5)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发布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16)处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有效期限内,或者与被东风公司列入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17)被上级公布在《假冒国企名单》的; (18)未按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的; (19)通过平台上传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包括涉密资质证书等视为密件管理的文件; (2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注:第(12)-(17),以评审时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资料。
3.1.6 其他要求:/
*3.2本次采购
不接受联合体
3.3各供应商均可就本采购项目包件中的1个包件报价,采购人按下列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依据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且为首次参加平台()询比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登录平台网站免费注册,手机CA(标证通)可同步办理。若供应商未及时在平台注册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注册并取得手机CA(标证通)的供应商可忽略本步骤。
4.2供应商在 2026年06月03日23时59分至 2026年06月0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缴纳询比采购文件费用及平台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询比采购文件。
4.3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文件费用。
4.4 平台服务费 300 元/次。
备注:已领购询比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如项目重新组织询比采购,无需重复缴纳平台服务费。
4.5 CA证书(标证通)费用 400 元/年,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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