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广汽集团智慧能源项目充电桩采购
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WNY-CGZX-2026-119)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广东省广州市广汽集团智慧能源项目充电桩采购,采购人为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东668号。
2.2项目概况:项目拟在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B地块的停车场新建100个7kW交流充电桩;4个60kW直流充电桩(含充电桩及附属设施)。
2.3采购范围: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设备和相关配件运到项目现场。如因供货期延误造成无法投运并导致投资损失、设备拆除或其他费用增加等后果的,均由乙方承担,每延迟1天承包人应以合同总价为基数,按0.5‰的标准向发包人计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本次要求报价人提供7kW交流充电桩、60kW直流充电桩等设备,其中包含供货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以及供货和现场技术服务。具体供货清单见附件。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项目类别:货物类。
2.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120日(日历日)
2.7标的物清单: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预计采购金额(元)(含税) | 最高限价 (元)(含税) | 最大成交数量 | 供货期 | 响应保证金 | 备注 | |
广东省广州市广汽集团智慧能源项目充电桩采购 | 190000 | 1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全部设备和相关配件运到项目现场 | 不收取 | / |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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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及结算说明 | 1、报价方式:投标人按清单报单价及总价,最多保留2位小数。 2、有效报价:投标人所报总价不高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成本价的为有效报价。 3、结算方式:固定总价结算,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标的物描述 | 1、标包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包,1名中标人。 2、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包干承包。 |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提供登记设立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执业许可证等),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必须同时提供由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 (2)供应商应未被纳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全网范围执行的供应商预警名单、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同时应未被纳入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的黑名单库、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且未解除的名单。 (3)供应商应是未处于被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机关、法人等主体实施市场禁入期间的供应商,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中查询结果应是全国范围内的;未被列入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黑名单,以“信用电力(creditpower.cec.org.cn)”中“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为准;(对于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相关信息公示的事业单位或涉密性质单位(例如:事业单位、机关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执业律师事务所等非市场主体,若有最新规定的应按照其规定),暂无法提供相关信息内容查询结果的,报价时无需提供查询资料,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需就该情况进行特别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采购工作组评审时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校验,对于涉及否决投标的,须将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保存,并在评标报告中记录。对于涉嫌投标文件造假的,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
专用资格 |
(1)提供标的物(交流充电桩或直流充电桩)具有由第三方有资质机构检测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2)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具有同类货物(交流充电桩或直流充电桩)供货业绩。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①须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复印件: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关键信息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对应项目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且附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的查验截图。 ③供应商所提供的业绩应是供应商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子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不得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供应商须按标准格式出具“关于本项目投标不采用美光(Micron)产品(含零配件)的供应商承诺书”。 (5)本项目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须提供供应商近期(可扣除、亦可不扣除发布采购公告当月往前顺推连续6个月)为投标被授权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扫描件为准) |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在(网址/)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内登录免费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逾期下载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结束时间:2026年06月11日00时00分00秒
4.3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2026年06月11日17时00分00秒,通过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关于采购文件的澄清问题
4.4若规定时间内获取文件潜在供应商数量不足开启最低要求,则视同本项目供应商数量不足。将按照采购人采购管理规定重新采购或不再采购,具体请留意最新公告。
4.5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温馨提示:为了加强供应商管理和评价,供应商需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和南度度节能服务网(www.nandudu.com)上完成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在南度度节能服务网报名相关的专业。
重要提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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